多元合作共同保护自然,捍卫国家生态安全底线
“保护地友好”是指在自然保护地及周边采取对保护管理有利的发展方式,是一个开放的合作体系,潜在合作机构不仅包括与保护有关的自然保护地的社区生产者,保护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机构,从事自然保护的公益组织,捐助资金支持保护地友好发展的企业,也包括开发和指导友好产品相关生产技术的咨询机构,产品加工、流通和销售的企业。
合作对象
保护地社区 —— 友好生产生活,保护家乡生态
保护地管理机构 —— 监测监督影响,保护自然生态
民间机构 —— 帮扶监督社区,推动友好生产
企业 —— 类型一:加工销售,连接城乡居民
类型二:捐赠资金支持保护地友好发展
合作领域
保护地友好计划的合作模式是多元化和开放性的,希望社会各界的机构和组织与我们共同探索各种可能的合作模式,具体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