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法草案(专家建议稿)
来源: | 作者: PAF | 发布时间 : 2021-08-20 | 387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地法

 (专家建议稿)

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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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我国已经意识到对自然保护地管理立法方面的缺失,2004年开始起草了第一版《自然保护地法》草案,后更改为《自然保护区域法》,2008年再次更名为《自然遗产保护法》,草案于2011年底提交给了国务院法制办,被列入2012年立法计划。但是这部草案却存在范围覆盖、管理体制和监督体制上严重问题,并不能解决目前相关立法缺失导致的相关问题。对自然保护地管理立法十年难产,但是生态环境退化却日益严重,已经建立的自然保护地并未得到有效管理,为了尽快推动国家出台自然保护地保护相关法律,2012年4月,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解焱博士发起并组织100多位跨学科专家成立了自然保护立法研究组,从我国需要一部怎样的法律来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角度,在大量研究并会商论证的基础上拟就了《自然保护地法》草案专家建议稿,目的是为国家正式制定和颁布相关立法提供基础参考。


自然生态系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环境系统,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工农业发展,自然生态系统不断遭受破坏而退化,当生态退化达到一个特定水平之下时,自然生态系统将无法有效为我们提供必要的服务,人类将难以在地球上生存和发展。为了捍卫我国的生态安全底线,我们必须保护足够健康的自然生态系统。但是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不管是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还是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地、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等其他类型保护地,都没有得到应有的科学保护。设立一部科学有效的自然保护地法律,并依法对上述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保护管理,是捍卫我国生态安全底线的最有效方法之一,也是我们建设美丽中国的首要任务。


根据解焱2013年开展的“全国自然保护地经费和人员需求研究报告”测算,颁布和实施全面综合的《自然保护地法》,保障投入20万左右保护工作人员以及0.065%~0.2%的GDP经费投入后,可以使我国17%的陆地和10%的海洋得到有效保护,保留不受人类任何干扰的陆地区域至少达到6.46%和海洋至少达到3.8%。保障这些投入后,自然保护地体系将在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地方层面、自然保护地层面以及对生物多样性和其他保护目标层面,都将得到极大改观。因此,中国亟需一部科学有效的自然保护地法律


核心起草人:

解焱,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李晓钧,北京市汉衡律师事务所

王权典,华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杨朝霞,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

 

其他提供修改建议的专家:

匡延云院士,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孙鸿烈院士,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沈国舫院士,北京林业大学教授

孙枢院士,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

吴征镒院士,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许智宏院士,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主席

张新时院士,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郑度院士,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

庄文颖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

鲍伟东,北京林业大学

蔡波,成都生物研究所两栖爬行动物保护协会

蔡守秋,武汉大学

蔡文清,北京晚报

曹明德,中国政法大学

陈安泽,中国地质科学院

陈菲,北京清华城市设计规划研究院

陈杰,中国致公党中央常委

陈利顶,中国生态学会

陈立伟,大自然保护协会(TNC)中国项目

陈尚,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生态中心

陈薇,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周刊》杂志社

陈真亮,浙江林学院法律系

戴志刚,世界遗产杂志社

杜悦英,新华社《财经国家周刊》

樊恩源,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农业部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范晓虹,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研究所

冯倩,中国文化报

干晓静,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葛颂,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龚世平,广东省科学院华南濒危动物研究所

韩春绪,国际动物学会

和爱军,中国生态学会理事,亚洲绿色文化国际交流促进会

姜双林,浙江农林大学

蒋高明,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蒋志刚,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金嘉满,全球环境研究所

柯坚,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李爱年,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李俊清,北京林业大学

李晟之,山水自然保护中心

李艳芳,中国人民大学

李振基,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两栖爬行动物保护协会

梁辉,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风景园林管理处

梁文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刘大昌,大自然保护协会(TNC)中国项目

刘光华,中华虎凤蝶牛首山保护地

刘培华,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

刘群芳,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刘伟,密歇根州立大学渔业及野生动物系

刘怡,全球环境基金小额赠款计划

卢风,清华大学

陆玲,广东省生态学会

栾晓峰,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

吕红,北京市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

毛本勇,大理学院

闵庆文,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倪正定,美国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政治学系

秦天宝,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沈尤,成都观鸟会

宋延龄,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孙航,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

孙钰,环境保护杂志

唐景文,吉林市林业局

陶蓓,七代志社会责任大众化

田义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汪劲,北京大学法学院

汪松,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王爱民,全球环境研究所森林与生物多样性项目主管

王灿发,中国政法大学

王大生,中国科学院农业项目

王丁,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王瑾,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

王蕾,WWF淡水项目

王瑞江,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

王胜男,中国绿色时报

王献溥,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王亚民,山东大学海洋学院

王妍,中国新闻周刊英文版

王艳杰,中央民族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王毅,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

王亦庆,SEE基金会

王智,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王祖良,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魏辅文,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吴琦,南京牛首山中华虎凤蝶自然保护区

吴兆录,云南大学生态学与地植物学研究所

武素功,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武文聪,中国日报

夏少敏,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

徐平,北京林业大学法学系

薛达元,中央民族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杨彪,保护国际(CI)中国项目

杨海明,北京清华城市规划研究院

杨利民,吉林农业大学野生植物学院

杨晓红,南方都市报

杨纬和,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杨一博,北京工业大学循环经济研究院

易蓉蓉,科学新闻杂志

宇振荣,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张家伟,中国致公党四川省委宣传部

张可佳,大自然保护协会

张黎明,发展管理学者

张立,北京师范大学

张小红,湿地国际

张焱,中国联合商报采编部

张颖溢,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

张志明,云南大学生态学与地植物学研究所

章轲,中国第一财经日报

赵联军,四川省王朗自然保护区

赵鹏,大自然保护协会北京办公室

赵志龙,龙溪虹口自然保护区科研所

郑发辉,江西井冈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周珂,中国人民大学

周训芳,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

朱春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中国项目

朱雪琳,中国环境报法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