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地友好实践资助
来源: | 作者: PAF | 发布时间 : 2021-06-18 | 7657 次浏览 | 分享到:

保护地友好基金重点为自然保护地及周边社区,也可以是促进保护地友好发展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民间组织、个人等提供资助,以促进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友好发展,想获得资助者请下载“PAF资助申请书”。


点击下载:PAF资助申请书

点击下载:PAF资助报告模板

资助参照:《保护地友好发展指南》

                  《保护地友好实践资助项目总表》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保护地友好实践资助

发起方:保护地友好(北京)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资助对象:重点为自然保护地及周边社区,也可以是促进保护地友好发展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民间组织、个人等。

资助金额:每月最高4000元 ,可多次申请资助

项目目标:推动实施保护地友好计划促进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友好发展

资助参照:《保护地友好发展指南》

咨询电话:13263469454

申请书及报告发送地址youhao@baohudi.org

了解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友好发展信息:www.baohudi.org


二. 资助内容


该项目帮扶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友好发展实践,支持对自然保护地管理友好的生产和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与保护地友好产品形成有关的设施购买建设、包装和宣传设计、产业链形成等活动;

  2. 提高保护地友好发展能力的教育、培训、交流、组织发展等活动;

  3. 保护地友好实践经验宣传和交流等活动;

  4. 当地社区组织的保护实践活动;

  5. 社会公众组织的支持保护地友好发展的活动。


三. 项目管理


  1. 每月资助≤2个实践申请,每个实践申请资助2000元;

  2. 每月5号为当月申请截止日期,选择最符合保护地友好理念的实践申请进行资助。有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支持函的实践申请优先;

  3. 每月10日公布当月支持的资助实践,当日发放资助金;

  4. 资助金须在获得资助的第二个月10日以前使用;

  5. 获得资助者,须在获得资助的第二个月20日以前提交报告,详细说明行动内容(附照片和录像)、实施结果和资金使用情况(附电子版本的发票、收据)。如不能及时提交报告,提供详细合理说明后可延期;

  6. 任何个人或机构可反复申请资助,但只要有一次未提交报告,将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7. 每月实践资助及上月报告将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8. 本资助决定权和解释权在保护地友好(北京)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